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记者吕诺)卫生部近来发布新修订的《食物养分强化剂运用规范》(GB 14880-2012)。专家称,新规范在食物类别中删除了食盐,意味着不再答应食盐添加除碘之外的养分强化剂,对婴幼儿养分强化剂的种类、运用量、化合物来历等作出特别规则,习惯了当时食物安全、养分改进和慢病防控的需求,愈加科学、合理、规范。
据参加规范拟定的专业的人介绍,现行《食物养分强化剂运用规范》(GB 14880-1994)是1994年颁布实施的。此次修订对原规范中养分强化剂的运用规则和历年来卫生部同意的食物养分强化剂运用情况做汇总、整理,依据确认的养分强化准则和危险评价成果对原有内容合理性等进行了剖析,保证其与现行法令和法规、规范协调一致。
新规范规范了养分强化剂的运用种类、运用范围和运用量,列出了答应运用的养分强化剂化合物来历名单,添加了食物类别(称号)阐明。因为过多摄入食盐会添加高血压等慢性病患病危险,食盐在我国居民膳食指南中已被列为发起削减食用的食物,一起食用盐中碘的运用还有规范规则,所以新规范在强化载体中删除了食盐;新规范对婴幼儿食物的养分强化剂提出更严厉的要求,一起重视与我国新的乳品规范特别是婴幼儿食物规范的有用联接。
据介绍,此次修订学习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剖析了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物养分特性、人群消费特色,严厉遵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拟定程序,听取了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定见,并揭露寻求了社会各界定见。
新规范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规范的宣扬遵循和训练作业,辅导食物企业的生产经营。
食物养分强化,即经过将一种或多种微量养分素添加到特定食物中,添加人群对这些养分素的摄入量,然后纠正或防备微量养分素缺少等相关疾病。这是国际上发起的改进居民养分状况的重要办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