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方面的要求》,明确了备案产品剂型及主要生产的基本工艺、可用辅料名单、产品说明书和技术要求等内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按照相关技术方面的要求开展备案。
10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乳清蛋白〉》解读文件,针对行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别在目录调整、配伍、每日用量、保健功能声称、不适宜人群和需要注意的几点等方面作出详细解读,逐步推动保健食品产品备案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10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乳清蛋白》四个目录文件正式施行。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含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的蛋白粉类保健食品能够最终靠备案获取上市新路径,突破以往以单一原料备案的模式,允许蛋白粉与营养的东西复配备案,消费者选择的蛋白粉类保健食品品种将更为丰富、性价比更高。
随着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逐步扩大,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运行和改革持续深入,“备案是多数、注册是少数”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并一直在优化完善,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制度成本逐步降低。市场监管总局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高质量注册推进高质量备案,以高质量备案促进产业优势资源转化、提升产业高质量供给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