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香港3月11日电(记者陈颖)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高票表决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香港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纷繁宣布相关声明或宣布谈话,表明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决议,以为决议是保证香港国泰民安的必要之举,表现了合法性、正当性和前进性。
香港特区管治团队第一时间宣布相关声明表明,全国人大就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作出决议,是中心在香港不断产生损害国家安全和损坏香港昌盛安稳事情的情况下,“釜底抽薪、拨乱兴治的必要措施”。
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明,人大决议是前进的决议,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得到完善后,将为香港供给一个很好的环境,让香港向前跨进,完结国泰民安。
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发声明表明尊重和支撑全国人大决议,并期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完结相关修订后,特区行政机关尽快将本地立法的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务求新选举制度可以顺畅施行。
决议经往后2小时内,就有28个建制集体宣布相关声明表明支撑。民建联、工联会、新民党、经民联、自由党、香港友爱协进会等集体宣布相关声明指出,决议有利于改变近年来香港深陷“黑暴”“拉布”“揽炒”的困难局势,消除政治内讧,让社会集中精力推进革新,处理深层次问题,保证“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中心从宪制层面完善选举制度是其权利和职责地点,具有不容应战的权威性。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等表明,全国人大决议对执行“爱国者治港”具有严重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特别是从法令层面完结拨乱兴治,十分必要、十分及时。